上海落户送材料
境外学习时间是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审核的重要内容,不足规定时长会对落户申请产生直接影响 。依据《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》,不同学历层次的留学生有明确的境外学习时间要求:博士学位获得者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1 年,中外合作办学、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;硕士学位获得者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(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),中外合作办学、联合培养等性质的硕士毕业生需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(境)外学位;学士学位获得者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 2 年,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、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(HND)、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。若未达到上述对应学历的境外学习时间标准,相关学历学位通常不被认可,落户申请将无法通过 。